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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詢ISO 216標準下A0至A13紙張尺寸,提供毫米與英寸雙單位對照及比例參考。
概覽
了解工具能解決的問題、計算或處理邏輯,以及資料邊界。
這個查詢頁列出 A 系列 14 個型號,每列以短邊 × 長邊呈現毫米與約略英吋。例如 A4 是 210 × 297 mm,頁面英吋欄顯示 8.3 × 11.7 in;A5 是 148 × 210 mm,約 5.8 × 8.3 in。英吋數值只顯示到小數一位,精確設定版面時以毫米欄為準。
ISO 216:2007 說明 A、B 系列的裁切尺寸適用於文書、商業與技術用途的紙張,以及部分印刷品。實際表格另列 A11、A12、A13,作為依系列數學關係延伸的參考尺寸;NBS 報告指出這些計算值不一定等同 ISO 正式逐項規格。
A 系列的長短邊比例以約 √2:1 為基礎,尺寸編號每增加一級,面積約減半,紙張方向也會轉換。A4 的短邊是 210 mm、長邊是 297 mm;改為橫式排版時,把兩個數值交換寫成 297 × 210 mm 即可,型號仍然是 A4。整毫米尺寸是規格表的名義值,不能只用上一號某一邊除以二後自行取整,來取代表列尺寸。
ISO 216:2007 說明標準的適用範圍;NBS Report 10394 第43頁對照 ISO A 系列依數學定義計算的尺寸,並提醒計算值未必等同正式規格。
指南
依步驟完成操作,並透過範例核對輸入與結果。
在表格搜尋欄輸入 A4、A3 等型號;也可以直接瀏覽尺寸欄。
同一列的毫米欄按短邊在前、長邊在後排列。需要橫式時交換順序即可,無須另找一個型號。
例如 210 mm ÷ 25.4 約為 8.27 in,畫面四捨五入顯示 8.3 in。英吋欄方便快速估讀,精細排版、裁切或規格核對請使用毫米值。
可點選欄名排序、用欄位選單暫時隱藏不需要的欄,也可用表格下方按鈕切換頁面。搜尋沒有結果時,檢查是否輸入 A 系列型號或清除搜尋字詞。
情境
查看這項工具在不同工作與生活流程中的用法。
列印或影印前查 A4、A3 的名義尺寸,再對照文件版面與印表機設定;尺寸表無法判斷設備是否支援,也不會自動調整縮放或邊界。
設計稿指定 A5 或 A4 時,先按毫米尺寸建立成品畫布,再依印製需求安排交付檔案。
傳送檔案給同事或印製單位時,一併標明 A 系列型號、橫式或直式及毫米單位,避免把相近但不同的紙型當成可互換尺寸。
問答
集中解答常見疑問與容易混淆的問題。
A4 為 210 × 297 mm,表格約列為 8.3 × 11.7 in。毫米是此表主要尺寸口徑。
以面積來說約為兩倍,邊長不是同時乘二。A3 是 297 × 420 mm,A4 是 210 × 297 mm;若將 A4 放大成 A3,線性比例約為 141%,仍須檢查內容與列印邊界。
將短邊與長邊交換即可,因此 A4 橫式可寫成 297 × 210 mm。方向改變不會改變 A4 型號。
頁面英吋只顯示到小數一位;例如 210 mm 換算約為 8.27 in,表格顯示 8.3 in。需要較精細的名義尺寸時讀取毫米欄。
須知
使用前了解適用範圍、結果限制與必要提醒。
表格提供紙張型號的名義尺寸參考,不是出血、印表機可列印區、裁切公差或供應商可供貨規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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